刑侦总队是省公安厅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担负着全省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管理、服务、实战及对全省刑侦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等职能。掌握全省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情报,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各地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办案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制定全省刑事技术、刑侦信息和警犬技术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刑事技术、刑侦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援;组织并直接办理跨省(市)案件的侦破和重要案犯缉捕工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与国际刑警组织、境外警方开展情报交流、协调办案;直接侦办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及其他恶性刑事案件;负责全省刑侦部门缉毒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绩效考核工作。
刑侦总队下设刑科所、有组织犯罪侦查队、协办室、办公室、指挥室、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举报中心、暴力案件侦查支队、命案侦查支队、多发性犯罪案件侦查支队、基础工作指导支队、案审支队、警犬技术工作支队等部门。刑科所内设办公室、协办室、指导科、法医室、化验室、物理室、痕迹室、特种技术室、文检室、DNA中心、指纹中心、技术器材中心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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