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之后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省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发证公安机关应当收回保安服务许可证。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分公司设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并接受备案地公安机关监督管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安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基本情况;
(三)拟开展的保安服务项目。
○保安服务公司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提出申请。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报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予以回复。